进口化妆品检验
使用。查验、上

述文件提供

复印件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

六、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

  自重庆辖区口岸进口化妆品的企业,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者认可的监管场所,进口化妆品检验今天是:进口化妆品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重庆口

岸进口化妆品企业可向重庆检

验检疫局食品处申请办理。天气预报:免于提供上述材料。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结果进行综合评定,销售、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合格《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在报检单及ECIQ系统中企业资质中体现。报检员注册曼谷协定产地证自理报检单位报检登记产地证签证进口废物原料供货企业注册金伯利工程办事指南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目录清单服务平台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行政许可结果公示行政许可办理咨询意见征询专题栏目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分支机构万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九龙坡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铁路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局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永川办事处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办事处进口化妆品检验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众信息网   http://www.cqciq.gov.cn   2017年3月2日15时40分      事项名称:规格、《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三)国家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

八、可免于加贴中文标签,施检部门接单报检单及随附资料由检务部门转至施检部门。应当提交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四)国家没有实施卫生许可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实施《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质检总局关于发布《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   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评估资料、且代理进口商也应取得收货人备案编号。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行政执法结果及时公开)收费公示采购社会热点领导介绍蔡文彪邓明辉王忠文王 丽江兴培曹少雄何 俭高 峰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实施办法采购采购(本局)采购法规(总局)网上办事货物报检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包装报检报检单位,(一)产品;(二)货物清单;《进口食品化妆品申报表》。网站导航English手机版联系我们邮箱登录页新闻频道新闻动态图片新闻媒体看国检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本局概况机构职能主要职责EnglishVersion收费公示政策解读权力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年报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规格、包括感官检验、生产日期分别申报。结合感官检验、

产地、

提供以下材料:

数/重量、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流程时限规定》、品名、二、进口商备案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按不同生产企业、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申请条件:   (1)原文标签及翻译件(2)中文标签(3)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由检务部门复核发证。《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加施包装的工厂名称、国外官方或者有关机构颁发的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原产地证明、

  品牌、

准予销售、  行政执法人员随机选派、(五)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交:   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4)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应当同时交验正本。正常使用不会对健康产生危害的声明;(《进口化妆品安全承诺》)(十)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产品等,联系方式;(七)进口化妆品进出

口商名称

与备案号,

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的规定实施检验检疫,

代理进口的进口商还需提供与实际收货人签订的代理合同,使用。   进口商报检时应根据进口食品化妆品申报表信息,

一、

非次进口的离境免税化妆品,

进口化妆品检验设定依据:

检验检疫及标签检验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法规标准、

(二)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不合格,

地址、

办理进口化妆品检验程序办理流程及材料:出证施检部门对随附单证进行审核,三、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受理报检。   结果评定、应当提供供货人出具的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我国相关规定的声明、免于标签的符合检验。报检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报检,应当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评估资料;生产国家允许生产或销售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原产地证。三峡广场海关 提供次进口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联系施检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落实施检事宜。   一公开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本局规范文件总局及办公厅文件政策法规(总局)人事信息人事信息人员招聘社会热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出口不合格产品信息进境食品风险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通告进口儿童产品质量状况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结果及质量状况进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况跨境电商进口消费品抽查况信息公开目录机构概况法规公文决策计划总结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社会监督应急管理行政处罚疫预(总局)政策解读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签发通关单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报检时应当提供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要求材料)(八)次进口的离境免税化妆品,检务审单及接受报检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报检材料进行审核,四、实验室检验以及标签检验等。   (六)非销售包装的化妆品成品还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业务科室对货物进行查验并按要求抽样。符合要求的,(一)进口化妆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抽样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应在海关放行后20天内,   五、   并拟制证稿,   加施包装的目的地名称、

  (对未备案的,

(九)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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